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春考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2020-03-11 14:49:42网络整理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19]54号)和《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文件精神,2020年学校建筑学和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两个特色专业继续实施春季招生。为确保春季招生考试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学校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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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领导学校春招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监察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3.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自主测试入围资格审核及赋分
1.2020年3月12日前学校在我校招生官网(https://adm.sit.edu.cn)公布各专业入围资格线。
2.2020年3月13日-22日,学校对达到我校各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材料由上海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无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学生,请于2020年3月15日前把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内容相关的证书和材料的电子版(照片)发送到邮箱sit_zsb2013@163.com.
3.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入围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录取的依据,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2020年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预录取和候补资格录取分数线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录取考生名单。
五、执行回避制度
春招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承诺书,承诺凡有自己的亲属等利害关系者填报我校,均主动申请回避,并承诺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为确保春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春季招生录取各个环节,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监督举报电话:60873388。
七、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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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请考生按春招日程,关注学校招生官网https://adm.sit.edu.cn,我校春招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春季招生录取环节谢绝考生及家长到校咨询,如有需要,可拨打6494140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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