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2)
2020-03-03 14:43:12网络整理
时间 |
主要工作 |
3月5日(周四)8:00—3月20日(周日)18:00 |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填报我院志愿。 |
3月23日(周三)8:00—3月27日(周日)18:00 |
1.考生登陆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官网(http://http://www.njnhvc.com),进入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和填报专业志愿。 2.申请免试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免试资料(含免试申请表)。 |
考前2天9:00—16:00 |
1.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身份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体检表。 2.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3.熟悉考场。 |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请以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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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1.考生在学院官网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查分申请表到学院教务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2.通过学院官网公布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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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官网公布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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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具体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
十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四)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七)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32)2029339、2029779,咨询QQ3385308542
邮政编码:641100
纪检监督电话:0832-5173009,13541639233
学院网址:(http://http://www.njnhvc.com)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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