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相关解读
2020-01-30 17:47:38网络整理
Q:今年上政春招有什么新变化?
A:上海政法学院在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中,是有变又不变。不变的是招生计划仍然为40人,并且仍然聚焦于法学专业;变化的是,2019年招收法学两个法学专业方向(其中国际经济法方向招生计划为32名),2020年仅招收一个专业,即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隶属国际法学院。
Q:上政为什么在春考中招收法学专业?
A:总体考虑,学校的办学定位是: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具体考虑,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作为一所具有鲜明特色的政法类院校,我校法学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和学校的主干学科,也是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较强较高的学科,学校同时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两个培养基地,因此,聚焦于法学专业既符合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精神,也能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又能适应喜欢法学专业并有志于今后从事法律职业广大考生的需要;二是招生专业侧重于涉外,这不仅体现了我校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进程,致力于通过春季高考这种人才选拔模式,探索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而且,也期望通过自主测试这种综合选拔的模式,招收到英语应用能力较强的优秀学生,从而为今后培养涉外、复合型的高端法律人才夯实基础。所以,在我校春季招生的自主测试环节中专门设置了英语应用能力的测试内容;三是以往在上海秋季高考中,法学专业组受到不少优秀考生的青睐,2019年秋季招生录取中法学专业组二(包含国际经济法方向)录取最低分为498分、录取平均分为502.6分,是我校录取分数较高的专业;四是法学是专业性、应用性较强,并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专业,毕业生今后有相当一部分面向司法、执法领域和法律服务市场就业,而春季招生“见分+见人+见材料”(即统一文化考试+学校自主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材料)的多元评价、综合选拔模式,有利于我校围绕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向,通过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基础,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选拔到适应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优秀学生。
Q:这几年春考录取的学生有什么特点?
A:我校对近五年来春招录取学生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成绩、综合能力、师生评价和自我表现等维度进行了跟踪调查,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来看,学生总体表现、学业成绩在同年级中处于良好水平,学生担任校、院级的团学干部、社团骨干以及获得各类奖励、荣誉称号的人数较多,参与社会实践、公益、学术、文化体育活动等综合素质能力都很强,他们在服务、实践中学习、成长。这不仅反映了学校通过探索招录选拔改革,招收的春招学生在学业上、综合素质等方面都比较优秀,而且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断优化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Q:简要介绍一下春招的国际经济法专业?该专业有哪些优势?
A:国际法学院于2015年起已连续五年招收上海春季高考的学生。2015年20名、2016年31名,2017年40名,2018年30名,2019年32名。
国际经济法专业旨在培养更多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人才,通过相关法律,调整和解决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等问题。
国际经济法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国际贸易、投资、金融规则以及与国际经济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具有理论分析、运用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历年来,该专业成为同学们最为喜爱的法学专业之一。
该专业具有以下十个方面的优势:
一是,该专业所在的国际法学院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在于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税法、上合组织国际法治、涉外民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
二是,该学科带头人是校长刘晓红教授,她是国际法领域的著名专家;同时,为了加强产学研合作,突出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特色,学校聘请了具有海外留学博士背景、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徐国建教授为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强化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国内与海外资源相融合。另外,学院拥有一支综合实力较强、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形成合理梯队的优秀师资队伍。
三是,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依托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国际法学科迅速发展壮大,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领域作出了开拓性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为我国对外交往、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在学生培养方面,国际法学院积极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全球性国际商事法律模拟辩论赛以实现自我锻炼和提高。旨在为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走上国际舞台和国内外顶尖法律人才交流学习、同场竞技的机会,激发学生的潜力,提升学生运用国际法知识进行实践活动的能力,为培养中国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的人才助力。
五是,为了增强本专业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架起学生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学院建立了班级校外导师制度,聘请实务部门专业人士作为导师,构建“一对一”职业导师制长效机制,即一名专业司法人员对应一个新生班级,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有系统性、长效性的指导。
六是,国际法学院先后与美、英、捷克、瑞典、加拿大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2012年,学院承担了上海市教委批准的上海市涉外卓越人才培养基地的任务,有相当部分的学生赴美、英、捷克等国外大学法学院或商学院进行短期或一年以上的交换学习,开拓了国际视野,为今后的涉外法律职业的选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与英国利兹大学和美国华盛顿圣路易斯大学合作的3+1项目和硕士研究生项目受到了学校和学生的普遍欢迎与认可。
七是,海外见习项目深受好评。为了拓宽学生们的国际视野,每年寒暑假都会有海外交流项目供同学选择。比如,暑期赴捷克共和国布拉格法律服务机构海外见习项目,它是由捷克排名第一的布拉格查尔斯大学社会科学系经济研究所官方授权的国际商务交流项目,项目包括暑期课程和暑期见习两部分,依托布拉格查尔斯大学深厚的理论学习优势,结合法律实务专业培训,旨在提高学生国际贸易法律实践应用水平。近年来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层次不断提升,2018、2019年学校连续两年获“上海市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都位居入选上海10所和9所高校前列。其中,选派学生参与“高大上”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目前包括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地区办事处、国际商会北亚地区办事处和上海合作组织等。
八是,面向国内法律实践部门,提供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公证、“三资”企业等系统的实习工作,能让同学们在假期中找到定位,丰富工作实习经验,增强国际经济法专业学生的竞争力。
九是,校内转专业的未来不是梦。通过春季招考进入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学生,根据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可以通过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面试选拔机制进入国际法学院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同时,也可以参加转专业面试,选择进入上海政法学院的本人喜欢+适合的其他专业学习。
十是,尤其最为独特而重要的,是我校还具有国家级重大战略项目平台,拥有着卓越的国际化、高端性、综合性资源优势,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高端法律人才提供了厚实的基础。即: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2014年、2015年和2018年,习主席又分别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乌法峰会、青岛峰会上强调了中方要依托中国-上合基地,为成员国培训司法人才。2017年,中国-上合基地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学校充分发挥中国-上合基地的培训、智库和论坛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中国-上合基地受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商务部等中央部委的委托,圆满完成了数十期对外培训任务。先后获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中方筹备办公室、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批准备案建设的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上海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中心等重要平台。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和“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为CTTI(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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