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牡丹江大学扩招招生章程
2019-12-03 19:55:07网络整理
为确保扩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
章程。
一、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
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编:157011
三、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五、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是:牡丹江大学。
六、报名条件: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
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七、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
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
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
八、测试形式及内容:2019年8月31日,学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我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
我校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测试成
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获得过国家、省级专业技能
大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在省内其他高职院校综
合测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可以免于综合测试,视为成绩合格。
九、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我校扩招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原则实施。
录取办法:按测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并将扩招考试成绩上传我校
网站,可供考生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
十、录取结果、待遇:已被我校扩招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
院确决定后,由我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
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我校扩招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纪检监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
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扩招招生考试中违规
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
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办备案。
十二、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453—6593007
十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
我校各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对社会的急需专业实行减免政
策,只收一年学费。)
2、住宿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字[2007]1号文件批准,住
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牡丹江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编:157011
电话:0453—659520465964056591832
传真:0453—6596600
网址:www.mdjdx.cn
E-mail:2007mdjdxzsb@163.com
十五、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
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
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六、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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