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录取规则
2019-11-07 12:52:17网络整理
1、考试录取规则
按照职业技能的总成绩录取,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各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职业技能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面试的第一项、第二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在我院扩招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毕业证等证件,于2019年11月6日至11月8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填报专业志愿,经审核批准后,我院将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招生专栏上公示10个工作日,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