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2020年招飞简章
2019-10-31 16:25:59高考网整理
常州工学院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常州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公立本科院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江苏省常州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教、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综合性较强的多科性地方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9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5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40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2人;拥有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人选和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150人次。
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54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学校是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航空特色建设立项和首批启动高校、教育部和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培育院校、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试点高校、江苏省2011协同创新计划高校、江苏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高校和江苏省非211公办高校就业竞争力十强高校。
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于2017年3月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开始招生。本专业在充分吸取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采用“产教融合”和“国际协同”的办学模式,按照国际标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飞行技术人才,以满足现代民用航空企业和通用航空企业对飞行技术人才的需求。
二、专业介绍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2. 培养规格
本专业是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标准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因各种原因不能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修完规定学分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具体学习年限以委托培养单位要求为准,但延长后总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八年。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原理、民航飞机电气仪表及通信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基础、飞机系统、航空动力装置、空中领航、飞行员专业英语、飞行员英语陆空通话、航空气象、仪表飞行程序、飞行中人的因素、驾驶舱资源管理、航空法规、航空医学、飞行性能与计划、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仪表等级理论、商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高性能飞机/机组配合训练理论。
3. 培养进程
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段式(2.5年+1年+0.5年)”:第一阶段为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学生在校本部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为飞行驾驶训练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学生回校本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常州工学院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学生大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享有空勤伙食补贴。
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四、注册与淘汰机制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在体检、背景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我校依据《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将其转入学校其他适当的专业、年级学习,学生亦可申请休学或退学。
五、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学前或二年级时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在毕业后回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