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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 (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2019-10-12 10:10:27网络整理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 (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高职扩招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职成〔2019〕14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开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院国际代码: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邮编:311231

  第五条办学性质: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六条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扩招招生工作。负责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及计划、审定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决定有关高职扩招招生录取等重大事宜。下设专项工作组,具体组织和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录取及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2019年学院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招生专业共7个,总计划455名。
 

专业名称

计划

学费(/)

招生对象

水利工程

50

7500

u  退役军人

u  下岗失业人员

u  农民工

u  新型职业农民

u  幼儿园在职教师

u  2019 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

u  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

设施农业与装备

100

浙江省户籍免学费

非本省户籍6300

建设工程管理

60

6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95

66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6600

移动商务

50

6000

风景园林设计

50

6600

本次招生各专业收费按标准学费下浮50%执行。

  注: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厅下达为准;教学实行走读制,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第五章招考条件与方式

  第九条符合我省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2019年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处分记录。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要求: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2.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缴费: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140元/人,完成网上报名且一志愿填报我院考生于11月1日前登录我院招生网根据缴费通知进行支付宝缴费。

  4.信息确认:考生于11月2日9:00-12:00到我院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领取准考证等手续。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一寸照(两张)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章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一条测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13:00-17:00

  第十二条测试内容: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另行在学院招生网公布。

  第七章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进行择优录取;若计划未完成,则招收二志愿考生,认同一志愿院校成绩;若计划仍未完成,则接收院校服从调剂生源,认同考生原一志愿院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同分,则请示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处理。拟录取名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上报备案。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学籍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第八章培养方式

  第十五条学生按照学院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注册后不允许转专业。如不能如期注册,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十六条标准学制为三年,采取多元模式、灵活学制组织教学。根据学生修读学分的不同情况可在标准学制基础上延长年限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含休学)。

  第十七条实行学分制。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指定在线课程平台等其他渠道取得学业成果,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学院对学生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大赛获得奖项、各类荣誉以及社会实践成果等实行学分转换。

  第十八条学生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学习,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取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章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

  第二十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一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院收费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被我院录取的高职扩招考生还可享受以下政策:退役军人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6]124号)给予农业种养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

  第二十三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普通高校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等政策。学院加大奖励力度,单独制定针对扩招生学生的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招生网址:http://zs.zjtongji.edu.cn:8008/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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