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19 10:46:12高考网整理
五、收费标准及其他
2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院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文件执行。
22.学院学生享有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会,同时院内设立院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励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具体按照相关评审办法执行。
2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24.大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若个别专业申报学生人数达不到一定规模,将视情况考虑取消该专业当年办学,学生可分流到其他志愿专业。具体按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5.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院主页http://xingjian.gxu.edu.cn或查看今年的招生简章。
26.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院招生网(http://xingjian.gxu.edu.cn/zsw/)、微信公众平台(西大行健学生服务平台)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7.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邮编:530005
咨询电话:0771-3223310、0771-3223309
传真:0771-3270025
电子邮箱:xjzhsh168@126.com
举报电话:0771- 3373521
28.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为准。
29.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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