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14 11:30:54阳光高考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招生代码:626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组织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对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省的投档办法将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