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14 11:25:31阳光高考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进行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0842
第七条 在豫招生代码 6275(普通专科) 6349(二年制软件学院) 6335(国际合作办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河南省,其他各省以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分省分专业审批为准。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19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19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9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批为准。2019年收费标准最终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
第十三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