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19-06-14 11:20:44阳光高考
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师范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四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师范大学(英文: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0476。
第七条 办学地点:位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洛新新乡片区 ——河南省新乡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学校以卫河为界有东西2个校区。邮政编码:453007。学校网址为:http://www.htu.cn。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为:http://www.htu.cn/zs/,微信公众号为:“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联系电话:日常办公电话:0373—3326191,3325268;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3326839。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入选高校。
第十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和院士工作站。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96年悠久历史的河南省与教育部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设有25个学院,拥有83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