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9-06-14 11:05:23阳光高考
2019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265、6336、6346。
第三条 学院概况: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58年至1963年举办本科教育,1994年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位于中国铁路重要交通枢纽、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郑州市中心城区,新校区位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前景广阔的郑东新区,总占地面积1081810m2,建筑面积407290m2。
学校设置有15个教学院(部),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68个专业协调发展,形成了主干的轨道类、医护类专业,精干的人文艺术类专业布局,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7992人。现有教职工900余人,专任教师647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占30.76%,博士、硕士占66%,双师素质教师占90.11%。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教学名师26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高职院校轨道交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与保障机制的研究与实践”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校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荣获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办学实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建校60余年,共培养中、高等技术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15万人,为国家轨道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近年来,学校乘势而上,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对接河南对外开放,奋力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全面打造“围绕地方有作为、服务行业有贡献、融入国际有影响、培养学生有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第四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为高职高专。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为三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265、6336)和两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346),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高速铁路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河南省“三区一群”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及行业技术进步,结合我院办学特色,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院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