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2019-06-13 12:01:59阳光高考
2019年四川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四川工商学院 部编代码:13672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三、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四、学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学院街65号(成都校区);
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9号(眉山校区)。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学校投放招生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情况、就业情况、人才需求情况、上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生源情况、调档线情况等”合理进行分配。
3.在录取过程中,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4.招生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a.能掌握填报志愿生源情况的地区,在投档前可调拨预留招生计划批量出档录取考生;b.各批次批量投档,在完成原始招生计划后,仍有未被录取的优质学生,可调拨预留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录取志愿考生;c.预留计划不得用于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d.在征集志愿前,可调拨预留招生计划公开征集落榜的线上考生;e.严格按照我校制定的《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
6.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7.非艺体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专业优先(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相关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三是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四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8.艺体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专业、文化成绩双上线,按专业优先(专业清)原则,使用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排序分数相同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有特别规定,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9.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相应专业未录取满额,则依据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剂到其他相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0.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本科达到100分,专科达到90分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艺术设计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原则上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学、国际标准舞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12.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13.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档。
14.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www.scgsxy.com)及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cscdxy)上公布,考生本人可自行查询。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EMS专用特快方式寄发,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
15.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在同层次同科类的前提下,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一次调换专业的机会。应征入伍的新生可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入学资格,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16.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