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13 09:55:40阳光高考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劳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3867
第七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东高校园区紫阳大道318号。
第八条 办学性质:江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十条 办学特色:学院秉承“学严行正用心制造”的校训,坚持以师生为根本,遵循特色办学、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的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江西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开设有近40个高职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2个,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2个,省级优势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部级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1门,多个校企合作“订单班”,实行“定制化”人才培养模式,企业全程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培养学生,保障学生定向就业。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2019年度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经全国统一高考后,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1.容貌较好、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语言表达清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2.女生身高:4050px--4350px,男生身高:4300px--4600px;3.视力《C字表》:女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5,男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7;4.体重:身高(厘米数)减110的正负10%之内。5.肝功能化验无大小三阳、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族史、遗传病史、癫痫病史。
第十六条 开班原则:每个专业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十七条 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按上级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