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13 09:05:11阳光高考
2.艺术类专业:
(1)校考专业: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非校考专业: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跨专业调整。
3.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且外语口试统考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其中翻译专业需语文单科成绩在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
5.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四学期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艺术类专业复试、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
第十七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情况请到上饶师范学院官网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第二十二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邮政编码:334000
联系电话:(0793)8150684、8150568
学校网址:http://www.sr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sru.edu.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