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9-06-06 09:39:38网络整理
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0114(国标代码)
高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中都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迎泽校区)
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汾阳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山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19年。前身为山西医学传习所,几经更名,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个法医学本科专业院校、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第三批和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护理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开办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25所医学院校之一、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
经过一百年发展,学校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医文结合、医理结合、医工结合、医管结合,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拥有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硕博多层次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医理博精、德能高邃”校训、“献身、务实、团结、进取”校风和“求实精进、坚韧弘毅”的山医精神。
学校设有31个教学机构,12所直属附属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6个教学医院,122个其它教学基地,15个研究生培养基地,2个科学研究基地。
学校现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药学、护理学。其中,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农村定向免费生)、护理专业为教育部首批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以全国首枚“白求恩奖章”获得者、“人民的好医生”赵雪芳,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国、田志刚,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杨辉,加拿大生命科学院院士、加拿大再生医学首席科学家李仁科等为代表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12万余名。近年来,学校形成了“ HELP ”育人理念和 “BRIDGE”人才培养机制为内核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毕业生质量稳步提升,本科毕业生升学率在30%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成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在制定招生计划时,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政策,以问题导向、服务需求和质量优先为原则,优化调整招生专业,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等情况,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