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5 08:57:34网络整理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国标代码:13627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城假日大道1号
办学类型及层次:由重庆邮电大学于2000年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招生。
学校概况: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重庆邮电大学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位于重庆合川大学城,总占地1354亩,现有通信与物联网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淬炼商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等9个二级院系,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等38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目前在校学生近2万人,专任教师912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60%。
学校秉承“乐教、乐学、创造、创业”校训精神,以“信息产业商学院”为总体办学定位,以“完整的人”为培养目标,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构建“商科教育+完满教育+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人格高尚、专业基础扎实、创新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学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就业率长期位居重庆市本科院校前列,毕业生基本实现对口就业。
二、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招生省(市、自治区)招办同意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文理考生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
艺术考生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我校未组织艺术校考,专业成绩认定各省相关科类的统考(联考)成绩。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编导类及外省美术类按照综合总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重庆美术类按照综合总分(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再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在录取专业时,按照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也无专业级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4.我校认可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
5.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7.江苏省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方式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8.内蒙古录取规则: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9.上海市、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上海设置“物理”、“不限”2个院校专业组,在浙江设置“物理、技术”、“不限”2种选考科目范围。
10.具体录取规则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