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3)
2019-06-04 11:21:35网络整理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毕业就业:学生学完全部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专科毕业证,发放《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与京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新校区);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西北角 (老校区)
邮 编:450100
咨询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与人和路交叉口东北角 招生咨询大厅
咨询电话:0371-88888081 88888082
电子邮箱:zzwsjkzyxy@163.com
学校网址:www.zzhvc.com
招生QQ群:777275766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的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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