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4 11:20:28网络整理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608;省标代码:6320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第九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测绘职业院校,是国内唯一一所测绘高职院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座落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美丽的象湖湖畔,除教学设施外,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配套设施齐全。学生公寓设有空调、无线WIFI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2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12人;“双师型”教师126人,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20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