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4 09:10:47网络整理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高校全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培养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国标代码:1424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2;
办学地点:安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安阳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招生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范围面向河南、河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19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19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2019年招生计划依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批文制定。2019年暂定收费标准依照河南省发改委下发证明制定:文科类专业3300元/年;理科类专业36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医科类专业4400元/年。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录取原则和限制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八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 艺术类考生使用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
第二十条 空中乘务专业需要面试。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按专业志愿的顺序、高考成绩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