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警察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3 19:14:44网络整理
铁道警察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铁道警察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公安部
四、办学层次: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1号
七、组织机构
铁道警察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八、招生计划
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铁道警察学院根据铁路公安局,以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学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编制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和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并足额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于公安工作高风险、强应急、超负荷的特殊性,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九、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十、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要求
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一)考察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五)特别说明
在高考前已开展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浙江等省份,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仍按照2019年该省份公安厅(局)会同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