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6-01 20:22:52网络整理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对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
(六)单科要求:学院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金融工程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院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学院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第十六条 学院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入住由学院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为鼓励学生学习积极上进,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金制度。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6
(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三)E-mail:zsb@cjlu.edu.cn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邮编310018
(五)院校网址:http://xdkj.cjl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jl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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