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1 19:15:30网络整理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 总 则
(一)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13746,浙江省标0075,其它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校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四)办学地点:浙江省台州市
(五)邮政编码:318020
(六)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录取规则
执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只需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单独考试类专业:按考生总成绩高低,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仍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
(二)外省录取规则
1.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接受投档。
2.对于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普通高考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
(三)外语语种要求:不要求。学校教学语种:英语。
(四)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五)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