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2019-06-01 18:35:08网络整理
2019年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宁波财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宁波财经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码:13001,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历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宁波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宁波财经学院学士学位;专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宁波财经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本部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邮编:315175;杭州湾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西段博华路77号,邮编:315327;象山校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宁波财经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办于2001年,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学校占地面积约1700亩,分为三个校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
学校注重打造服务区域新经济发展的财经学科特色,现有43个本科专业(含大类及方向),3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中小企业中高端技术、管理岗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省一流学科4个,市重点学科5个,省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共11个,市品牌、特色、优势等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共8个。学校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6%以上,毕业生创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创业学院被列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的制定,确定招生规模及其它招生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