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
2019-06-01 18:28:17网络整理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
3.学院网址:www.hzvtc.edu.cn
4.招生网址:zs.hzvtc.edu.cn
5.招生咨询qq:800028758
6.学校官方微信: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及69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人·年;住宿费: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含5人间)1200元/人·年、6人间以上8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60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1500元/年;同时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人·年。
第二十六条 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
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毕业证书: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与新西兰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新西兰合作学校相应的文凭。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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