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9-06-01 17:26:21网络整理
2019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江苏1315(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江苏1482(师范专科与本科分段培养)
其余省份以各省考试院核定代码为准。
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226016)
第四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由清末状元、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02年创办。学校创办117年来,秉持“坚苦自立、忠实不欺”的校训,弦歌不辍且代有发展,文化积淀丰赡,教学成果斐然,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形成了“主兼复合,文理渗透,知能并重,情智和谐”的全科型培养模式,渗透了文化育人的教育理念;始终坚持“内涵式发展”核心战略,牢牢抓住办学质量这根准绳,从专业、师资、学术、文化等各个方面倾力打造教育品牌,形成了“塑人格,强技能,重实践,展个性”的办学特色。
学校开设的专业,均是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的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也是符合国家、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近年来受到社会好评、就业状况好的专业。
学校环境优美、钟灵毓秀、书院风格,融合了中国元素、师范元素和生态元素,是南通的文化地标之一。
学校所在的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部、长江入海口,与上海、苏州隔江相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海交汇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长三角北翼的经济中心和门户城市,经济发达,人文荟萃;交通便捷,距上海一小时车程,境内有G15、G40等多条高速公路,有南通兴东国际机场、高速铁路直达全国各地。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始终将毕业生就业作为检验办学质量的标准,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核心”,依托南通、上海、苏州等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我校建立了诸多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就业平台,全面整合多方资源,实现一体化的学生就业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了毕业生充分就业。近年来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学生可经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专转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近年来通过率达80%以上。对有意愿升学的学生,学校均组织考试报名、辅导。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扶贫帮困机制,学生享受国家、学校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受奖率在40%以上。
经省教育厅批准,今年我校继续与有关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师范专科与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凡录取我校“3+2”分段培养各专业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可转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本科院校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