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普高招生章程
2019-06-01 11:11:57网络整理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普高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
1160(普通、艺术、体育)、1457(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1556(空中乘务)
一、学院简介
学院创办于1978年,隶属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是全国最早、江苏唯一的示范性旅游高职院校。学院位于十朝都会南京,紧邻地铁;占地426亩,现有在校生6300余人,教职工340人,设有七个教学院系22个专业。其中,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认证专业5个,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A类品牌专业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重点建设专业群2个。
学院在全省旅游行业和全国旅游职业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被业内誉为“中国旅游人才的摇篮”,受到了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的嘉奖与表彰。学院是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旅游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旅游类教科研中心组组长单位。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先进学院”“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院和谐校园”“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5%以上。行业分布遍布跨国酒店集团、国际餐饮连锁企业、百强旅行社、5A级景区、文化旅游企业、航空公司、高铁、邮轮、银行、电信、房地产等高端服务行业。据省教育厅发布的《江苏省2017届专科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院毕业生月平均收入3691元,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其中空中乘务专业起薪达到6475元,位列全省第1。毕业生综合满意度超过95%。每年校内双选会近300家企业参展,提供9000余个岗位。
学生入校后可通过多种途径升入本科院校学习,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与学位证书。学院与南师大、南财大等本一高校共同举办“专接本”2+2本科班,每年获取本科学历证书者超过90%。每年学校赴外研修、就业和留学人数保持在200名左右,占毕业生总数的10%以上,学校两度被评为“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
二、招生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政策、体检政策、加分政策,录取新生按文化考试成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江苏省文、理科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选测科目等级,等级高者优先。
3、江苏省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美术招生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江苏省控制线,同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考生按“文化分+专业分”的总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分数高者优先。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省内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