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01 10:17:43网络整理
三、面试、体测、体检与政治考察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试和政治考察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方具备被录取资格。
(一)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实行预报名。面试工作前,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于6月12-16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进入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二)面试工作于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安排、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学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三)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整体不合格。
(四)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在录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
四、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相同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公安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因为高考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普通(非公安)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5合格。
(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七)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公安专业按6000元/生·年;普通(非公安)专业按5200元/生·年标准收费。
(二)住宿费:1200元/生·年(6人间)。
六、学生资助
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毕业就业
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公安专业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的有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江苏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普通(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八、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 025-52888910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
学院网址:www.jspi.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jspi.cn//type/4001170103.html纪检监察室电话:025-52880342
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jspi.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邮政编码:210031
九、本章程由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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