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6-01 10:14:49网络整理
七、收费标准
江苏师范大学2019级本科生收费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各专业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师范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八、新生入学和培养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或入学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新生录取后,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经本人申请,通过考核,可进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特区——敬文书院学习。敬文书院设立卓越教师班和卓越实验班,在专业选择、师资配备、资源保障、评奖评优等方面享有特殊政策,旨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费孝通立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激励优秀学子。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专项助学经费,设置众多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举措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学制一般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学业合格者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九、监督与保障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十、本章程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16)83403064
电子邮件:zsb@jsn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nu.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jsnuhelper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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