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2019-06-01 09:42:56网络整理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4020
5、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天津市“提升办学能力国内一流优质校”建设单位、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始建于1975年,隶属于国内500强的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托行业优势,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类专业建设群建设为主,围绕天津区域能源产业强大的综合实力,凸显了行业优势的办学定位,助推了学院多方联动、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办学格局。
学院把人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以做足做优做特建筑类专业,发展能源类专业,开发城市管理类专业建设为主,开设30个相关专业。在专业培养方向上,突出体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全面践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培养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着力推行“政行企校研”五元融合的办学模式,将“工匠精神”和“担当、守正、有为、共进”企业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始终。加强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整合资源、效能开放,推动打造职业文化环境,建设美丽校园,促进职业院校文化与优秀企业文化深度融合。
学院坐落于交通生活便利的天津市主城区,校园环境幽雅,建有标准化运动场、室内多功能体育馆、馆藏丰富的图书阅览中心及多个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为学生提供了完备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推动内涵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学院拥有一支由在全国有影响力人物,全国教学标兵,劳动模范及一大批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勇于创新、具有现代化素养的教师组成的育人团队。为学生提供完整、系统、特色化的职业教育,培养融知识、能力和素质为一体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多个全国及天津市奖项,成绩斐然。2018年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天津市教学成果特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学生在全国及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多项大奖。
学院实施“温暖工程”,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化资助育人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为满足学生继续学习,提升学历的愿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构建了便捷、通畅、完善的学历提升体系,学生可通过推荐、高职升本、专接本等多种渠道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华北地区能源行业最大的国有支柱产业,为优秀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岗位。与全国240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开展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建院以来为全国及天津市能源、建筑、电力、交通、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