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30 11:05:13阳光高考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3.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各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安徽省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按照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参照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中的分数排序原则。
7.省外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各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严格按照2019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办法执行。
八、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我校修完专科课程且学业合格,颁发我校学历证书;符合爱尔兰格里菲斯学院本科就读条件的学生赴格里菲斯学院就读成绩合格者,由格里菲斯学院颁发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3500元/生?学年,理科3900元/生?学年,艺术类65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9000元/生?学年,赴国外大学就读的国际班学生按合作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
十一、其他须知: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是“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安徽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设有会计学院、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经济贸易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和国际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等10个教学机构。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教学成果卓著,人才培养质量高。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先后荣获“中国电子商务十年发展优秀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中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综合竞争力50强职业院校”、“改革开放40年中国餐饮行业培养人才突出贡献单位”、“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第九、十、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社会满意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按政策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
十二、本章程公布后,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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