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
2019-05-30 08:15:29阳光高考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我院2019年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学年每人5000元。
第十七条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并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 凡正式被我院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各科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第十九条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参见当年学院的招生简章、招生专刊。
第二十条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zs.wlcbzyxy.com.cn
咨询电话:(0474)8308311、8984421、8303449、8303456(兼传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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