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9 15:58:23阳光高考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据位次投档(考生位次依据综合改革省份规定的位次办法);对考生成绩未能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7.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对于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由河北中医学院审批后给予认可。
8.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校不予录取。此外,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以及针灸推拿学等专业。报考护理学类专业不设考生性别限制,但是根据专业特点,要求男生身高应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5米以上。
9. 我校无外语口试环节,学生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500-800元/年。
2.奖助学金机制:学校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享受资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有关资助政策详见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十一、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 0311--89926311 89926111
2.招生办网址: http://zsb.hebcm.edu.cn (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3.招生办电子信箱:hbzyxyzsb@163.com
4.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号”功能,搜索“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关注”
5.纪检监督电话:0311-89926053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由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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