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9-05-29 15:40:53阳光高考
2019年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
1.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
3.学校代码:12796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5.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2、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工程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1、录取规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的考生,参考单科(数学、语文、外语)依次成绩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高考成绩与省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取得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比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单科(数学、语文、外语)依次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