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1:14:47阳光高考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延吉市爱丹路220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生态农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延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学校设立校级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900元,三等奖6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对参加国家、省、州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名次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