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0:16:43阳光高考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201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概况
1.学校全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270
3.校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9号
4.层 次:专科
5.学 制:三年制 五年制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性质:公办
8.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9.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 联系电话:0354-3127188
11. 网 址:www.sxjzsf.edu.cn
12.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润喜(校长)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为现代服务业培养高性能技术技能型人才。按照“优化整体结构、扶持优势特色、突出社会需求”的思路,根据现有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和专业发展、专业前景预测及近年学生报考率、报到率、就业率等情况,合理进行计划分配。
三、身体状况要求
1.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等学校体检标准》精神。
2.学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体检。
四、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1.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2.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艺术教育专业,只招收书法专业考生。
(二)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办法
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录取总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三)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办法
中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四)社会人员招生录取办法
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务工、退伍军人、下岗职工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录取及相关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六、奖助政策
为在校学生设立奖学金与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