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0:11:30阳光高考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为考生服务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21
学院地址:忻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南街1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精神。我院2019年编制计划原则为:
1、通过分类考试招生的高职计划占总计划的70%以上。
2、充分考虑热门专业与非热门专业的比例,就业好的专业与就业差的专业比例,充分考虑校企合作企业专业建设和学院长远发展等诸多因素。
3、从实际出发,结合考生专业报考志愿,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 录取原则及规则
1、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平行志愿录取。
2、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普通高考
(1)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招生政策,在各省(区)划定的高职录取线上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分配根据专业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4)男女比例不限。
(5)外语语种仅限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4、对口升学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三二分段计划与中职学校充分沟通,并履行签约、考核、体检、等有关程序。严格按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办理录取手续。
6、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梁志文(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