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5 09:24:49阳光高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学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新生录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对录取新生专业安排,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无法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且考生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不予录取;当考生分数相同时,理工类参考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文史类参考语文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第二十一条 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救援技术等专业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二十二条 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三二分段”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考核合格,升入高职阶段。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山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为4000元/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元/年。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院建立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资助、特困生资助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壶关县是我院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县,学院对壶关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免缴学费资助政策,对其他壶关籍学生实施每年减免2000元学费的资助政策。
第八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 0351-7979709 7975124
邮箱: 108072168@qq.com
学校网址:www.sxmtxy.com.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监督申诉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申诉电话:0351-721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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