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21:25:21阳光高考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56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地址: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板桥金盾苑1号,邮政编码:650211
第八条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主要为监狱、强制戒毒系统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警务技能的适应执法、管理需要的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同时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目前,学院开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6个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另外,还开设有安全防范技术、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警务、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泰语、应用越南语、应用外语等8个普通专业。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及范围: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史、理工),面向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5省(区、市)招生。
第十条 招生计划: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警察专业招生总数的15%。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要求:
(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理,未来就业岗位对身体条件有相应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6厘米、身体有残疾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二)司法行政警察专业:除按照《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司法行政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符合司法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开除公职、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邪教等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情形。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5、身体健康,体型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实际体重不得低于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7以上(含4.7);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趾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血压正常,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6、体能测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