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9-05-24 10:43:55阳光高考
闽江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闽江学院(国标代码:10395)
2、校 址:⑴校 本 部: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⑵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⑶首 山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⑷洪 塘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三、专业录取要求
除本科的英语、日语专业及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五、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1、学费:
⑴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学年;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8640元/学年,艺术类重点学科本科专业936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
⑵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工程本科专业第一、二学年5040元/学年、第三、四学年13000元/学年(根据闽价【2004】费16号、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软件学院软件工程本科专业第一、二学年5040元/学年、第三、四学年16000元/学年(根据闽价【2004】费16号文件);
⑶闽台合作非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04号文件);
⑷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280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74号文件);
2、代办费:第一年收取800元,第二年开始收取700元,代办费毕业时按实结算,多还少补。
3、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870元至130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榕价费【2012】69号文件)。
4、学费和住宿费清退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⑴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⑵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⑶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⑷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⑸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