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09:51:08阳光高考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突出“惠民、公平、安全”三个重点,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考试服务质量。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1499
三、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学府南路66号
四、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六、学院概况: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位前身是创建于1908年的私立福州华南女子文理学院,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复办,是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国际商务管理系、文化教育系、旅游服务系、艺术设计系和健康服务系。下设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应用英语、学前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空中乘务、服装与服饰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移动商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卫生、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二十三个专业。
七、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八、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9年秋季学校拟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九、录取原则:
1、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省外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3、降分原则: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