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23 22:00:42阳光高考
宿州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教育园区校区: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
汴河路校区: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
五、录取规则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招生录取规则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考生进档后,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再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投档、录取规则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和录取规则执行。
在湖南省投放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按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组投档、录取。
在江西省投放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江西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依据综合成绩,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参见《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
在河南省投放的艺术类招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我校与美国卡斯尔顿大学合作举办的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招生参照安徽省本科二批普通理工类录取规则,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具体招生情况参阅《宿州学院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6.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科目安排教学。建议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8.录取时,无应届生、历届生区分;无男女比例限制。
9.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