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9 10:30:14阳光高考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本科)
国标代码: 13738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本科)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
临潼校区: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渭北工业园秦王一路 邮编:710600 学院网址:http://www.xac.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依托招生办公室开展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62520000 400-029-1987 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xac.edu.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