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9-05-16 23:20:45阳光高考
2019年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三亚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院校。
一、学院全称: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17
三、学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荔枝沟大学园区100号
邮政编码:572022
四、层 次:高职
五、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六、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志愿顺序,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录取男女比例不限;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加分录取。
6.对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
八、录取公布
录取结果可登录所在省市(区)考试局(院)官网查询或我院网站主页之“招生信息”查询。
九、助学措施
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