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6 23:16:13阳光高考
西安欧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75人,其中本科生12498人,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201.35万册,电子图书212.194万册。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7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总计划的1%和本科艺术类计划的15%之和,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物价相关部门、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抄送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科:
19800元/学年: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数字出版、体育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22000元/学年:
审计学、经济统计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英语、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
24000元/学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心理学、智能建造、广播电视编导
25000元/学年: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软件工程
26000元/学年:
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28000元/学年: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
高职(专科):
14500元/学年: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应用英语
15500元/学年: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
16500元/学年:
动漫制作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18000元/学年:
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
19800元/学年: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20800元/学年:
软件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