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9-05-16 23:04:31阳光高考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 GuangzhouCivil Aviation College )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0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机场路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邮政编码510403;
白云机场校区: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北横六路,邮政编码510470;
花都赤坭校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岭西大道,邮政编码51083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为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发挥民主监督及管理方面的作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