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6 22:40:00阳光高考
海口经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 学院全称:海口经济学院 学校代码:12308
二 办学校址:桂林洋高校区 邮政编码:571127
三 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四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创办于1974年,其前身是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08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同时实施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
五 招生计划
我院2019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六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 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健康
4.部分专业身高要求:
(1)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交通运输(民航运输管理)专业: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
(2)交通运输、空中乘务专业:女:163CM以上,男:173CM以上。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服装表演:女168CM以上,男180CM以上。
(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女162CM以上,男172CM以上。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6.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准。
(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课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