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16 22:35:26阳光高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助贷勤措施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设立固定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新生报到时,必须经过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并予以注册学籍;在新生资格审查或在校期间的资格复审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与录取时提供的电子档案不符(包括体检信息,以及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路中段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744000
电话:0933-8613953
传真:0933-8612905
甘肃医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plmc.edu.cn/zsw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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