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2)
2019-05-13 16:17:12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初审小组,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综合考生学习成绩等各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招生计划1:6左右的比例,于5月26日前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及面试专业,并在报名系统公布。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学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学校测试和录取资格。
(二)综合测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
考生仅参加初审通过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系统内通知;笔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等参加笔试。
2.面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面试地点:浙江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告知书(在打印准考证时会同时打印告知书,考生和监护人务必同时在告知书上签名)参加面试,现场递交考生告知书。
(三)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公布
6月21日前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三位一体”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日。
2.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9年5月26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5月27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7日以后。
5.笔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具体详见准考证。
6.面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栏目公告。
7.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公布:2019年6月21日前。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8%(含)以上。
2.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6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学校综合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的比例折合成满分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10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投档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本校“三位一体”于6月25日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三位一体”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学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均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相关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3.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必须高于转入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中外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4.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的,享受竺可桢学院相关培养平台的政策。
5.考生申请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6.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办)
0571-87572000(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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