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大学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2)
2019-04-19 17:39:45网络整理
十一、纪检监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办备案。
十二、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453—6593007
十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32号文件批准,我校各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
2、住宿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字[2007]1号文件批准,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牡丹江大学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 编:157011
电 话:0453—6595204 6596405 6591832
传 真:0453—6596600
网 址:www.mdjdx.cn
E-mail:2007mdjdxzsb@163.com
微信公众平台:mdzhaoshengjiuye
十五、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六、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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